如果您不遵守REACH,這是違法行為嗎?
是的,未遵守REACH中的大多數職責是違法行為,導致或允許他人違反REACH規定的條款也屬于違法行為,還有一些其他違法行為,例如未遵守執行通知,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或妨礙檢查員。
REACH中的一些職責不會因違規而受到刑事處罰,因為民法程序更適合糾正這種情況,例如SIEF中的信息共享要求,或聯合向ECHA提交數據的要求。
2008年REACH執法條例的附表1包含“所列的REACH條款”,任何違反這些條款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是什么?
處罰程度取決于案件的審理地點:
1.在'較低'的法院,例如裁判法院,最高可達5,000英鎊和/或最多3個月的監禁,以及
2.在'更高'的法院,例如皇家法院,無限額罰款和/或最高2年監禁。
3.罰款反映了1972年“歐洲共同體法”(2008年REACH執法條例的“授權法”)規定的最高罰款。
如果不遵守REACH法規,人們會被送進監獄嗎?
是的 - 2008年REACH執法條例中規定了因犯罪而被定罪后的監禁,但這只適用于最嚴重或持續的犯罪。
此外,在REACH下有職責的人通常是法人實體而不是自然人,例如有限公司,提起訴訟時,通常是針對這些法人實體而不是個人本身,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罰款可能是唯一的選擇。即便如此,2008年的REACH執法條例規定,如果“法人團體”所犯的罪行被證明是在該組織的高級人員“同意或默許”或由于忽視該組織的高級人員而犯下的,也犯了罪,可以單獨起訴。
執法機關有哪些權力來強制執行REACH?
執行當局的權力在2008年REACH執法條例的附表6中給出。這些權力通常與現有健康和安全,消費者保護或環境保護立法賦予他們的權力相對應。
如果執法立法中沒有提到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那么您如何對進口商強制執行?
盡管不是指定的執法者,HMRC將在REACH的執行中發揮重要作用,當被要求時,HMRC將通過扣留進口貨物或者HMRC懷疑可能進口的貨物違反REACH來協助執法當局。HMRC還可以與指定的執法機構分享情報,并協助進行刑事調查。
如果我不向他們提供注冊/預注冊號碼,海關是否會阻止我的貨物進口?
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HMRC)未被指定為2008年REACH執法條例中的執行機構,盡管它們仍然在REACH執法中發揮重要作用。目前,對REACH和運輸文件沒有正式要求,盡管歐盟委員會正在考慮與此有關的全社會提案。目前,HMRC不要求對進口到英國的物質進行REACH預注冊或注冊的證據,并且沒有法律要求在任何進口或出口文件中包含預注冊號。
在什么情況下你會尋求起訴違法者?
執法決定是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的,因此,無法概括將會或不會提出檢控的情況,每個執法機構都有自己的執法政策,這將決定起訴適用的情況。通常,起訴必須與所犯的罪行“相稱”,并符合公共利益。
我需要走多遠才能表現出合規性?/ REACH中是否存在“盡職調查”辯護?
REACH不包含“盡職調查”辯護或類似規定,因此在2008年REACH執法條例中沒有做出此類規定,因此,對法律的嚴格解釋,表明其他人實際上是負責任的并不是一種抗辯。對于您可能犯下的罪行,即使您已經真誠地履行了該罪行,并且在您已盡力遵守之后。
作為執法實踐的問題,執法決定是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的,因此,不可能就何時采取或不采取執法行動制定任何明確的規則。但是,英國執法當局承認REACH對工業施加的任務規模,可以合理地預期,對于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并盡一切努力遵守的責任人而言,他們會更有利于那些沒有履行義務的責任人,在確定適當的處罰水平時,法院還會考慮減輕情節。
如果一家企業發現他們有注冊稅,但只是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并且他們沒有預先登記),你會采取什么執法行動?
執法決定是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的,不可能概括將采取何種執法行動,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不了解REACH(或任何其他法律)并不是違規的借口,REACH不允許任何形式的“盡職調查”辯護。但是,執法部門通常會考慮公司在決定采取何種執法行動時所遵循的努力。如果采取法律訴訟,法院通常會考慮減輕違法情況。
英國的監管機構必須按照某些指導方針行事,他們通常有一個公開的執法政策,可以指導有關如何執行執法的決定,在這些指導方針和政策的范圍內,執法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決定,應用一般原則,同時也考慮到個別情況。
執法”是一個廣義的術語,包括各種不同的方法來確保遵守法律和管理風險,這是HSE的總體執行目標。執法可能涉及起訴,但更常見的是涉及不那么有力的方法。這些包括發布改變行為的執行通知,以及幫助公司了解其法律職責以及如何滿足這些通知的方法。
如果我錯過了預注冊截止日期但有注冊義務,我該怎么辦?
REACH法規第5條禁止未按REACH要求進行注冊的制造,進口(進入歐盟)和/或供應物質(單獨,準備或故意釋放物品),該禁令自2008年6月1日起適用于所有歐盟制造商,進口商和“范圍內”物質的代表,但從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向ECHA 提交有效預注冊的公司能夠從中受益延長注冊截止日期。
該預注冊窗口于2008年12月1日關閉,未預注冊的窗口無法利用延長的截止日期。唯一的例外是那些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首次成為分階段物質的制造商或進口商的企業(見下文問題11)。這意味著已經在2008年12月1日之前進口或生產可注冊物質的企業在此日期之后無法進行預注冊。相反,他們要么必須立即注冊,以便繼續生產,進口和/或供應該物質,或停止這些活動(“沒有數據,沒有市場”)。
2008年REACH執法條例規定,違反第5條(“無數據,無市場”)是違法行為,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責任人必須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他們遵守第5條,這通常意味著提交有關物質的完整注冊,但可能有其他方式可以達到合規。
我可以預先登記“遲到”嗎?
是的,但前提是您是初次生產制造商或分階段物質的進口商,對于那些自REACH生效以來,在 2008年12月1日之后首次生產或進口每年1噸或更多的分階段物質的人,預注冊現在只是一種選擇。例如,那些對于市場來說是新手,或者那些制造或進口從未超過每年一噸的人,仍然可以預先登記。
此預注冊需要在超過每年一噸閾值的六個月內提交,并且至少在相關注冊截止日期前十二個月提交(例如,每年1噸物質,您可以預先注冊的最新2017年5月30日)。
如果您未能達到延遲預注冊的標準,您需要立即注冊(并參見上面的問題10)。
如果我預先注冊了錯誤的物質,會發生什么?
ECHA不允許在預注冊中允許具有物質特性的錯誤得到糾正,但他們會鼓勵在REACH IT中使用“類似物質”標簽,以允許預注冊人進入更合適的SIEF。但是,這并沒有改變原先的預注冊,因此這不是允許預注冊人改變他們預先注冊的物質的化學特性的機制。
根據REACH第28條,預注冊人必須提交所有必需信息,以便從第23條規定的分階段截止日期中受益。所需信息的一部分包括EINECS編號(如果有)和物質名稱。如果出現錯誤,例如拼寫錯誤的物質名稱或錯誤的EINECS號碼,那么嚴格來說,所提供的信息尚未提交; 這意味著責任人不能依賴分階段的最后期限。
根據2008年REACH執法條例,在預注冊期間提交錯誤信息通常不構成違法行為。但是,如果預注冊人繼續生產,進口,則可能導致違反第5條(“無數據,無市場”)或者在沒有完整提交注冊的情況下提供該物質。
在這種情況下,執法機關將決定是否采取執法行動,一般情況下不可能說明執法當局是否會在這些情況下采取執法行動。這些決定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但顯然是在執法機構的整體執法政策框架內(見上文問題9)。
如何在歐盟范圍內實現一致和協調的執法方式?
REACH法規創建了一個名為“執法信息交流論壇”的委員會,論壇由每個成員國的代表組成,并由REACH提供一些具體任務。例如,這些要求包括傳播良好做法和強調社區一級的問題; 提議,協調和評估統一執法項目和聯合檢查; 并確定執法戰略以及執法方面的最佳做法。
此外,REACH要求每個成員國在2010年6月1日之前向歐盟委員會報告檢查,監測和處罰的結果,并在此之后每五年向其報告一次。
如何在英國實現一致和協調的執法方法?
執法機構之間的密切合作和協調對于英國有效執行REACH至關重要,2008年REACH執法條例附有REACH執法諒解備忘錄(MoU),諒解備忘錄載有關于聯合工作安排的規定,其中執法責任重疊,共享信息,關于責任人關注事項的通知,以及相互支持執法活動。
為進一步加強合作與協調,確保諒解備忘錄在執法方面的有效運作,英國執法聯絡小組已經成立,該小組匯集了所有英國REACH執法機構的代表,以履行諒解備忘錄的職能,討論新出現的執法問題或灰色地帶,根據實踐經驗提出指導修正等。
即使沒有注冊或預注冊,您是否可以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繼續使用這些物質?
REACH第5條(“無數據,無市場”)的要求禁止生產,進口和供應未注冊的物質,這是REACH第II篇要求的,沒有禁止使用此類禁令。但是,未登記或預先登記的物質的下游用戶應注意,執法當局發現此類物質的供應可能會被禁止。供應中斷可能會對業務活動造成重大干擾。
下游用戶還應注意,根據REACH,某些物質將受到限制或受到授權,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不違反限制或受到適當授權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
REACH如何適應現有的化學品安全使用法規,例如COSHH?
REACH對現有的社區健康與安全和環境保護立法適用“不妨礙”。這意味著COSHH等其他法規不受影響。遵守一套立法不會被視為未能滿足其他立法要求的理由。
REACH檢查需要哪些文書工作?
應急人員需要向檢查其場所的人員證明符合REACH要求,例如HSE,環境局,地方當局等。當局可能會在典型檢查過程中要求提供一些文件,以協助他們檢查責任人是否合規。無法說明將要求提供哪些文件,因為這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但是,,收據,制造/進口/供應的噸位記錄,安全數據表,分析證書(或其他結果)(符合相關測試標準),供應商確認信件/電子郵件等文件都是很好的例子。相關文件。
持股人還應準備好證明其供應鏈中是否(以及如何)進行了適當的溝通。證明REACH合規性被視為更廣泛的管理體系的一部分也是有幫助的,例如將REACH一致性作為標準的采購政策。
由唯一代表(OR)承保的物質的進口商通常應該提供非歐盟制造商/供應商指定OR的證據。這通常采用委任書的形式,需要說明OR負責哪些物質,以及哪些歐盟進口商受到委任(并因此成為REACH下的“下游用戶”) )。預計進口商也會詢問有關OR注冊或預注冊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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