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ce認證
“新的建筑產品法規(CPR)很快取代現行的建筑產品指令(CPD),意味著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歐洲經濟區(EEA)內用于建筑或道路標記的所有玻璃必須進行性能評估(初始類型)由法律和技術獨立的通知測試實驗室測試),CPR可在整個歐盟范圍內強制執行,適用于統一歐洲標準(hEN)涵蓋的所有建筑產品“ 。
建筑產品CE認證法規簡介
建筑產品法規(CPR,法規(EU)305/2011)雖然于2011年4月24日生效,但將完全取代建筑產品指令(CPD,理事會指令89/106 / EEC)。 2013年7月。
“新的CPR旨在為歐洲經濟區內的建筑產品監管創造統一的一致性,并且其引入的結果是歐洲規范統一(hENs)所涵蓋的建筑產品的制造商和加工商的一些變化 - 他們以前能夠自我實現 - 認證或簡單地選擇退出CE標志他們的產品。“
玻璃CE認證標準如下:
EN 1279-5建筑玻璃 - 中空玻璃裝置 - 第5部分:合格評定
EN 1863-2建筑玻璃 - 熱強化鈉鈣硅酸鹽玻璃 - 第2部分:合格評定/產品標準
EN 12150-2建筑玻璃 - 熱增韌鈉鈣硅酸鹽安全玻璃 - 第2部分:合格評定/產品標準
EN 14179-2建筑玻璃 - 熱浸濕熱增韌鈉鈣硅酸鹽安全玻璃 - 第2部分:合格評定/產品標準
EN 14449建筑玻璃 - 夾層玻璃和夾層安全玻璃 - 合格評定/產品標準
EN 14428淋浴房 - 功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玻璃產品CE認證標志:
制造商(或希望在歐盟/歐洲經濟區內銷售的公司)的主要變化是建筑產品的CE標志是強制性的。在此更改生效之前,英國的要求僅是制造和供應符合歐盟標準的產品,包括適當的AoC級別,而無需添加CE標志。
CE標志僅適用于符合歐盟委員會新方法通知和指定機構(NANDO)網站所定義的相關統一歐洲標準(hEN)中規定的要求的產品。為了證明符合性,必須進行符合性證明(AoC)。所需的AoC水平取決于產品的安全性如何。
表1:符合性系統和要求的證明;
示例: - 用于防火,防彈或防爆的玻璃是AoC 1級,中空玻璃單元和用于抗沖擊或防盜的玻璃通常是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AoC級別為3級。
符合性證明(AoC)系統 | |||||||
1 | 1+ | 2 | 2+ | 3 | 4 | ||
制造商任務 | 工廠生產控制(FPC) | √ | √ | √ | √ | √ | √ |
進一步的預定測試 | √ | √ | √ | ||||
初始類型測試(ITT) | √ | √ | √ | ||||
通知的身體任務 | 初始類型測試(ITT) | √ | √ | √ | |||
FPC認證 | √ | √ | √ | √ | |||
對FPC的監督 | √ | √ | √ | ||||
審核樣本測試 | √ |
為了滿足AoC的要求,通常涉及公告機構,根據該成員國的國家認證機構(NAB)的建議,通知機構由其所在的成員國任命,在英國為UKAS的情況下,該機構是英國認證機構。公告機構必須滿足CPR中規定的要求,包括提供合法身份證明,擁有適當的質量體系并有能力執行所需的任務。
認證機構有三種類型;產品認證機構,測試實驗室和FPC認證機構,根據所遵循的AoC系統,每個CPR都有不同的職權范圍,AoC中通知機構的參與程度由級別決定,1,1 +和2+需要實質性參與; 2和3要求較少; 4不需要外部參與。
確定符合性證明(AoC)
要確定所需的評估,AoC系統要求可能在同一產品中有所不同,例如,熱增韌的鈉鈣硅酸鹽安全玻璃必須符合EN 12150-2:2004。然而,它的用途決定了必須使用的AoC系統。
表2:按預期用途確定的AoC系統示例(EN 12150-2:2004)
產品示例 | 預期用途 | 等級或等級 | AoC系統 |
熱增韌鈉鈣硅酸鹽安全玻璃 | 用于專門用于提供耐火性的玻璃組件 | 任何 | 1 |
用于受到消防法規反應的用途 | 歐洲集團A1 * | 4 | |
適用于符合外部防火性能規定的用途 | 需要測試的產品 | 3 | |
產品“視為滿足”而未經測試 | 4 | ||
用作防彈或防爆玻璃 | --- | 1 | |
對于可能出現“使用中的安全”風險并受此類規定約束的其他用途 | --- | 3 | |
用于與節能和/或降噪有關的用途 | --- | 3 | |
用于上述指定以外的用途 | --- | 4 |
因此,繼續這個例子,如果鋼化玻璃的預期用途是用于可能造成人為意外影響的中空玻璃單元(IGU)(考慮到建筑法規K部分 - 防止墜落碰撞和撞擊,2010) ,那么“對于可能出現”使用中的安全“風險并受此類監管限制的其他用途”將是最合適的選擇,因此需要System 3 AoC。
在系統3下,制造商(或其在歐洲經濟區的代理商)負責準備EC符合性聲明,該聲明要求完成以下任務:
表3:AoC系統3下制造商和公告機構的任務(EN 12150-2:2004)
責任 | 任務 | |
生產廠家 | 工廠生產控制 | 與所有相關特征相關的參數。 |
初始類型測試 | 所有其他相關特征,除了由公告機構確定的特征。 | |
公告機構 | 初始類型測試 | 外部防火性能 |
防盜 | ||
擺錘體抗沖擊性 | ||
直接空中聲音絕緣 | ||
熱性能 | ||
輻射特性 |
符合性聲明和CE標志
完成所有任務后,制造商將制定符合性聲明,以便將CE標記固定在產品上。CE標志必須按照法規(EC)765/2008進行貼標。
表4:CE標記過程
確定產品類型 | 定義預期用途 | 選擇AoC系統 | 制造商的任務 | EC符合性聲明的準備 | 貼上CE標記 |
公告機構的任務 |
閱讀本文的人還閱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