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需要提供示范,以證明其符合新的歐盟玩具安全指令,但他們中的許多人不知道為什么他們的產品需要遵守它,甚至有些人不認為他們的產品是玩具。考慮到上述情況,商通檢測將從監管的角度為您提供實際案例研究,并說明玩具是什么類型的產品。
根據新舊歐盟玩具安全指令對玩具的不同定義
指令 定義
2009/48 / EC 為14歲以下兒童玩耍而設計或打算使用的產品,無論是否專用
88/378 / EEC 為14歲以下兒童設計或明確打算使用的產品或材料
根據88/378 / EEC(鏈接:指導文件No.4)的 指導,
玩具被定義為制造商宣布的具有游戲價值的產品,僅適用于兒童。
實際上,有許多產品看起來很有吸引力但不適合兒童使用,例如,一個帶有泰迪熊的鑰匙圈,它設計用于收集成人的鑰匙,而泰迪熊只是一種裝飾,但是孩子們可能被泰迪吸引并玩耍,舊的TSD缺乏。
該產品不必專門用于游戲目的。
例如,帶有泰迪熊的鑰匙圈被認為是玩具。
根據產品的可預見用途來決定
這個定義的主要困難是“在游戲中使用”或“玩游戲價值”的概念。事實上,一切都對孩子有價值,但這并不能使每個對象都落入玩具的定義。為了達到指令的目的,玩具價值必須由制造商以預期的方式引入。制造商對預期用途的聲明是一個要考慮的標準,因為它在措辭本身中有所體現。
但是,指令88/378 / EEC中使用的“明確意圖”一詞已被替換并通過刪除“清楚”一詞而改變,即,合理可預見的用途被認為優先于制造商的預期用途聲明。如果制造商將產品標記為不是玩具,他必須能夠支持這種說法。
幾種特殊產品
1)包裝和玩具
包裝是購買時伴隨玩具的材料,但沒有預期的游戲功能。TSD的范圍僅涉及玩具,不包括包裝。有些包裝具有增加游戲價值的額外功能,或者成為14歲以下兒童玩的產品。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包裝成為玩具的一部分。
例如,棋盤游戲的外盒通常被認為是玩具的組成部分。
更重要的是,有一個特殊的袋子叫做玩具袋。該玩具包顯然是用于游戲,通常具有旨在鼓勵兒童在游戲活動中使用該包的特征。所以它屬于TSD下的玩具。下面的圖片顯示了玩具袋:
圖1 圖2
2)電子設備和玩具
電子設備可視為玩具,但僅限于以下情況:
1.專為兒童和兒童設計并針對兒童和兒童
2.有自己的游戲價值。
在這種情況下,“ 具有自己的游戲價值 ”并不是指個人計算機或游戲控制臺可以“播放”其設計的基于軟件的游戲這一事實。為了擁有“自己的游戲價值”,個人電腦或控制臺必須具有超越其玩軟件游戲能力的兒童游戲價值。
產品 | 它是專門為兒童設計的嗎? | 它擁有它的游戲價值嗎? | 結論 |
---|---|---|---|
游戲桿 |
是 | 沒有 | 不屬于玩具 |
是 | 是 | 屬于玩具 | |
老鼠 |
是 | 不 - 它看起來有吸引力,但它沒有游戲價值 | 不屬于玩具 |
是 | 是 | 屬于玩具 | |
沒有 | 沒有 | 不屬于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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