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2004/EC_歐盟食品接觸材料測試法規詳解

 點擊:0     |      2022-12-12

1935/2004/EC歐盟食品接觸材料法規:

    EC1935/2004是一項歐洲立法,它統一了食品行業,并使計劃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物品(食品接觸材料)標準化。這項立法于2009年4月生效。以前對食品接觸材料(FCM)的要求因國家而異,2004年,歐洲委員會決定建立一個單一的立法,在歐盟范圍內實現標準化。他們特別關注EC1935/2004,1935/2004/EC標準控制了食品接觸應用的材料要求。根據EC1935/2004法規,向歐盟出口o形圈, 墊圈, 定制組件等各種食品接觸材料需要滿足1935/2004/EC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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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觸材料

1935/2004/EC一般要求是什么?

材料和物品(活性*和智能*)的生產應符合良好生產規范(EC2023/2006)。其背后的原因是,在典型或預期的使用條件下,它們不會將它們的元素轉移到食物中,其量可以:

1).釋出對人體健康構成危險的成分;

2).導致食品的成分產生不能接受的改變;

3).降低食品所帶來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氣味,顏色等改變)。


出口歐盟的食品接觸材料(簡稱FCM)需重點考慮以下的要求:

1). 歐盟層面制定的法規或指令,例如(EU)1935/2004(框架性法規)、84/500/EEC指令等

2). 歐盟成員國本國的立法,例如法國的DGCCRF 2004-64

3). 歐洲理事會頒布的涉及FCM的決議和有關技術文件,如針對紙和紙板的決議ResAP(2002)

1935/2004/EC

相關短語解釋:

*活性材料和物品——旨在延長保質期以維持或改善包裝食品狀況的材料和物品。


*智能材料和物品–監控包裝食品或其周圍環境的材料和物品。


*感官特性——包括味道、氣味、外觀(包括食品的顏色和質地)在內的一系列特征,可以通過人的感官進行區分和判斷。


其他要求

為了避免污染和不利的味道變化,EC1935/2004規定材料和食品之間的物質(污染物)轉移必須保持在特定的公差范圍內。本法規是定義其他要求的結構,這些要求涉及:

1.證明文件

2.材料

3.質量——良好制造規范(EC2023/2006)

4.可追蹤性


EC1935/2004涵蓋哪些材料和物品?

根據這個定義,餐具(碗、蝶、杯、叉等)、加工機械、運輸管道、容器、私人水槽等,都包括在內。

1.活性智能材料和物品

2.粘合劑

3.陶瓷

4.栓皮

5.橡皮

6.玻璃

7.離子交換樹脂

8.金屬和合金

9.紙和紙板

10.塑料

11.印刷油墨

12.再生纖維素

13.硅酮

14.紡織品

15.清漆和涂層

16.蠟

17.木


其中只針對陶瓷、塑料、再生纖維素頒布了專門的指令和法規,分別是84/500/EEC,2011/10/EC,93/10/EEC。


EC1935/2004常見測試方法:

全面遷移之去離子水浸取法

全面遷移之3%醋酸浸取法 

全面遷移之10%酒精浸取法      

全面遷移全套測試

總鄰苯

鄰苯特殊遷移之3%醋酸浸取法   

鄰苯特殊遷移之10%酒精浸取法 

鄰苯特殊遷移之橄欖油替代物(95%乙醇和異辛烷)浸取         

 3%醋酸中芳香胺特殊遷移

重金屬鉛鎘溶出測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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