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藥品和醫療保健質量理事會 (EQDM) 發布了食品接觸紙和紙板技術指南,在歐盟 (EU),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一般要求受法規 (EC) 1935/2004(框架法規)的約束。
除了這些要求外,還有針對四個材料組的具體措施:
1.活性智能材料
2.陶瓷
3.塑料(包括再生塑料)
4.再生纖維素薄膜,以及關于特定物質的立法——雙酚 A (BPA)、某些環氧衍生物以及橡膠奶嘴和安撫奶嘴中 N-亞硝胺和 N-亞硝基物質的釋放
在歐盟層面沒有具體措施的情況下,歐盟成員國可能會維持或通過關于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的國家立法,這些規定可能因成員國而異。此外,歐洲委員會 (CoE) 還發布了對一些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建議,包括用于紙和紙板以及衛生紙的建議。
2021 年 5 月,歐洲藥品和保健質量管理局 (EDQM) 發布了其技術指南第一版“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紙和紙板”。
本出版物由兩部分組成:
第1部分,歐洲委員會關于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物品的安全和質量的 CM/Res (2020) 9 號決議
第2部分,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紙和紙板技術指南——CM/Res (2020) 9 號決議的補充指南,提供了對食品接觸紙和紙板的附加要求。
本文件取代歐洲委員會關于與食品接觸的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的政策聲明(第 4 版,日期為 12.02.2009)。
根據技術指南,它補充了 CM/Res (2020) 9 號決議,并對紙和紙板制成的材料和制品提出了額外要求。范圍包括用于所有類型食品接觸應用的材料和物品,包括烘焙紙和濾紙、杯子、食品包裝、廚房毛巾、餐巾紙、盤子和吸管。食品接觸紙和紙板(濾紙、烹飪紙和烘焙紙除外)可以由回收紙和紙板材料制成。
技術指南中選定的特定遷移要求的重點總結在表 1 中。 除了特定遷移要求外,技術指南中的一般要求建議遵守其他幾個參數,包括味道和氣味、整體氣相遷移、熒光釋放增白劑或著色劑、微生物純度和抗微生物物質的轉移。
物品 | 物質 | 食品/食品模擬物中的特定遷移限量 (SML) |
1 | 雙酚 A (BPA) 1 | 0.05 毫克/公斤2 |
2 | 未檢出 (0.01 mg/kg) 3 | |
3 | 苯并(a)芘、苯并(a)蒽、 | 未檢測到(總和,檢測限 = 0.001 mg/kg,對于尚未與食品接觸的食品接觸紙和紙板) |
苯并(b)熒蒽和芘的總和1 | ||
4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的總和1 | 0.3 毫克/公斤4 |
5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1 | 1.5 毫克/公斤4 |
6 | CMR 1A/1B 類伯芳胺 (PAA) 1 | 未檢出 (0.002 mg/kg) 5 |
7 | 所有 PAA 的總和1 | 未檢出 (0.01 mg/kg) 6 |
8 | 鉛7 | 未檢出 (0.01 mg/kg) 4 |
1潛在來源 = 粘合劑、有機涂料、印刷油墨和回收纖維
2法規 (EU) 2018/213
3嬰幼兒應用法規 (EU) 2018/213(法規 (EU) 609/2103)
4法規(EU) ) 10/2011 '食品接觸塑料'
5法規 (EC) 1272/2008(CLP 法規)附件 VI 的表 3,尤其是法規 (EC) 1907/2006 (REACH) 附件 XVII 的附錄 8 條目 43 中列出的那些
6法規 (EC) 1272/2008(CLP 法規)附件 VI 的表 3
7潛在來源 = 有意添加礦物或回收纖維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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