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歐盟的兒童沖擊保護頭盔需要滿足PPE(個人防護裝備)法規(EU)2016/425的要求,并通過CE認證。
一、EN 1080:2013兒童沖擊保護頭盔適用范圍
確保產品適用于2歲至14歲兒童,并符合EN 1080:2013標準的要求。
確認產品屬于個人防護設備(PPE),適用于低空跌落等沖擊保護。
二、EN 1080:2013兒童沖擊保護頭盔認證模式
根據歐盟PPE法規((EU) 2016/425),兒童沖擊保護頭盔屬于Category II(中等風險)產品,認證模式通常為:
Module B(型式檢驗) + Module C2(基于內部生產控制的隨機抽查) 或
Module B(型式檢驗) + Module D(基于質量管理體系的生產過程控制)。
三、EN 1080:2013兒童沖擊保護頭盔技術文件
1.產品描述(設計圖、材料清單、使用說明等)。
2.符合EN 1080:2013標準的測試報告。
3.風險評估報告。
4.用戶手冊(包含使用、維護、警告等信息)。
5.制造商信息(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
6.其他相關文件(如質量管理體系證書)。
四、EN 1080:2013兒童沖擊保護頭盔產品測試
1.沖擊吸收性能測試。
2.穩定性測試。
3.耐久性測試。
4.材料安全性測試。
測試需符合EN 1080:2013標準的要求。
五、選擇并聯系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
選擇一家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進行認證。
提交技術文件和測試報告,公告機構將審核文件并可能進行工廠檢查(取決于選擇的認證模式)。
六、簽署符合性聲明(DoC)
制造商或授權代表需簽署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聲明產品符合歐盟PPE法規和EN 1080:2013標準。
七、加貼CE標識
通過認證后,在產品上加貼CE標識。
CE標識需清晰、持久且不可移除。
同時,產品上需標注制造商名稱、地址、產品型號、生產日期等信息。
八、準備出口文件
準備出口所需文件,包括:
1.商業發票。
2.裝箱單。
3.提單或空運單。
4.CE認證證書。
5.符合性聲明(DoC)。
6.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原產地證書)。
九、清關和上市
將產品運至歐盟,完成清關手續。
產品可在歐盟市場銷售。
十、 后續責任
制造商需確保產品持續符合EN 1080:2013標準。
保留技術文件至少10年,以備歐盟市場監管機構檢查。
如果產品出現問題,需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如召回或整改)。
辦理兒童沖擊保護頭盔出口歐盟的CE認證,需完成產品測試、技術文件準備、公告機構審核、簽署符合性聲明等步驟。通過認證后,產品可合法進入歐盟市場銷售。建議與專業的認證機構或咨詢公司合作,以確保流程順利并符合所有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