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過濾式自救器的CE認證需要遵循歐盟個人防護裝備(PPE)法規 (EU) 2016/425 的要求,并結合 EN 404:2005 標準的具體規定。
1. 確認產品適用范圍
確認過濾式自救器屬于 EN 404:2005 標準的適用范圍。
過濾式自救器主要用于火災或有害氣體環境中的呼吸保護,過濾一氧化碳(CO)和其他有害氣體。
2. 確定PPE類別
根據歐盟PPE法規,過濾式自救器屬于 Category III(高風險防護裝備),因此必須通過 模塊B(型式檢驗)+ 模塊C2/D/E 的認證流程。
3. 準備技術文件
制造商需要準備詳細的技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產品描述:包括設計圖紙、材料清單、工作原理等。
符合性聲明:聲明產品符合 EN 404:2005 標準。
測試報告:由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測試報告,證明產品符合標準要求。
風險評估:評估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及防護措施。
使用說明書:包括產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維護要求、使用限制等。
標簽和標記:產品上的CE標記和其他必要信息。
4. 選擇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
選擇一家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進行認證。
公告機構將負責審核技術文件并進行必要的測試。
5. 進行型式檢驗(模塊B)
測試項目:根據 EN 404:2005 標準,公告機構將對過濾式自救器進行以下測試:
過濾性能測試(CO過濾效率)。
呼吸阻力測試。
氣密性測試。
耐用性測試(沖擊和振動測試)。
使用時間測試。
溫度和濕度適應性測試。
測試報告:公告機構將出具測試報告,確認產品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6. 工廠審核(模塊C2/D/E)
模塊C2:公告機構將對制造商的生產過程進行定期監督,確保產品持續符合標準。
模塊D:制造商需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如ISO 9001),并通過公告機構的審核。
模塊E:公告機構將對產品進行隨機抽樣測試。
7. 簽署符合性聲明
制造商根據測試結果和審核報告,簽署 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聲明產品符合 EN 404:2005 標準和歐盟PPE法規。
8. 加貼CE標記
通過認證后,制造商可以在過濾式自救器上加貼 CE標記。
CE標記必須清晰可見,并標注以下信息:
制造商名稱或標識。
產品型號和尺寸。
符合的標準(如 EN 404:2005)。
使用時間(如 15 分鐘 或 30 分鐘)。
公告機構編號(如果適用)。
9. 用戶說明和包裝
制造商必須提供詳細的用戶說明書,包括:
產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使用限制和注意事項。
清潔和維護方法。
產品包裝上必須標明CE標記和其他必要信息。
10. 市場監督
產品進入歐盟市場后,制造商需要配合市場監督機構的檢查,確保產品持續符合標準。
如果產品出現問題,制造商需要及時采取糾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