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令2019-1007協調與某些非食品產品安全有關的監管規定
法國法令2019-1007旨在統一適用于特定和國家法規已經涵蓋的某些非食品產品的法規要求的總法令已于2019年9月30日在《法國官方雜志》上發布。
新規定中包含的消費品為:
1.育兒用品,
2.使用液體燃料的便攜式取暖器,
3.游樂場設備
4.雙層床
5.梯子,階梯和踏腳凳
6.折疊座椅稱為躺椅
7.床上用品
9.使用固體燃料燒烤
10.電子和化學呼吸器
該法令統一了適用于面向消費者的這些產品的安全要求,例如在這些規定與已確定的安全問題相關時,對設計,測試,技術文件和標記的要求。
新法令及其要求于發布后的第二天2019年10月1日生效。為確保過渡期的順利進行,該文本規定,符合《法令》先前規定的物品將被允許在市場上銷售,直到2020年10月1日為止。所有先前制造的庫存將被允許無限制地售罄。
2019-1007號法令在第7條中對2000-164號法令進行了修改,該法令與填充床上用品有關,自2000年起適用于法國市場。
2000-164號法令要求某些填充的床上用品(被子,靠墊,枕頭,枕頭,軟墊毛毯等)必須符合以下三個要求:
1.無可燃性
2.填充羽絨和/或羽毛時的基本衛生要求
3.標記
新法規(2019-1007號法令)引入的主要變化涉及物品的標記。2000-164號法令的原始版本要求在商品上標明“符合2000年第23號法令第2000-164條的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該聲明不再適用于這些條款,但是符合該法令先前版本且帶有該聲明的產品可能會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投放市場。
具體而言,該法令范圍內的條款2000-164仍然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評估被褥與香煙的可燃性;
在羽絨和/或羽毛填充的情況下:確定氧指數,確定水提取物的濁度,并在必要時確定微生物狀態;
負責將商品投放市場的實體的名稱或商標;
建議的保養說明,以使物品在保養后能夠保持其原始性能。
可燃性和衛生要求可通過已在法國官方雜志上發布的標準進行評估(關于易燃性的NF EN ISO 12952-1,關于羽絨和羽毛衛生的NF EN 1162,NF EN 1164,NF EN 12935)。
如果標準不適用,則該商品應帶有由法國或歐洲組織或歐洲經濟區協定(EEA協定)中的其他國家/地區組織根據要求的檢查簽發的符合性證明)或土耳其。組織應獲得2000-164號法令規定的測試方法的認可。
如果無法提供以下要求的要素,則負責將商品投放市場的實體可能會受到起訴和罰款:
產品說明,包括組件及其特性,以及
使用提供推定符合性的標準或由認可的第三方簽發的符合性證明的測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