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鏡歐盟測試和認證程序
強光會損害視力,還會嚴重影響某些日常活動,例如開車。太陽鏡應為眼睛提供足夠的保護,使其免受有害的紫外線 (UV) 光的傷害——紫外線是太陽輻射光譜的一部分,會對人體細胞造成損害。
在歐洲,太陽鏡被視為個人防護裝備 (PPE),因此需要遵守歐洲個人防護裝備法規的要求。該法規將 PPE 物品分為三類之一,具體取決于它們旨在防止的危險類型。
太陽鏡被列為“I 類”(最低級別的 PPE)。在整理適當的技術文檔并確認產品性能(物理和光學)令人滿意后,它們可以由制造商進行自我認證和 CE 標記。歐洲成員國的執法和海關當局可能需要此信息。
已經為太陽鏡和太陽眩光過濾器制定了標準。EN ISO 12312-1:2013+A1:2015 規定了用于一般社會和家庭用途(包括駕駛)的產品的性能屬性。還包括光致變色類型(在陽光的影響下可逆地改變透光率)。但是,它不適用于防止人造光源輻射的眼鏡,例如日光浴(日光浴床)中使用的那些。
它也不適用于醫學上規定用于減少太陽輻射暴露的滑雪護目鏡或太陽鏡。ISO 12312 詳細說明了評估無焦(平光)太陽鏡和夾式太陽鏡以及太陽眩光過濾器的一般安全性、光學特性和結構特征的方法。其中包括對過濾器和完整太陽鏡的要求,以及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參考了其他眼鏡標準(例如 EN 166:2001 和 EN 167:2001)。這些涵蓋了物理測試的各個方面,例如旨在檢查光傳輸和失真特性的穩健性和光學測試。鎳制成的鏡框必須滿足 EN 16128:2011——直接和長期皮膚接觸產品中鎳釋放的測試方法。
太陽鏡有五種過濾器類別(見表 1)。0 類適用于褪色狀態(清晰狀態)的光致變色鏡片,更高的類別涵蓋具有更大光衰減(減少)的濾光片。光致變色鏡片分為 0 級和更高級別,具體取決于它們在變暗狀態下的發光(光)透射率特性。
適合駕駛的太陽鏡需要符合類別 0、1、2 或 3,以允許足夠的可見光通過,并且不會對交通信號的識別產生不利影響。除了評估透光率外,還進行測試以評估鏡片濾除紅外線和紫外線的能力。
太陽鏡的五個過濾器類別:
過濾類別 | 描述 | 透光率范圍 | |
以上(百分比) | 至(百分比) | ||
0 | 清晰或非常淺的色調 | 80 | 100 |
1 | 淺色調 | 43 | 80 |
2 | 中等色調 | 18 | 43 |
3 | 暗色調 | 8 | 18 |
4 | 很暗的色調 | 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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