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包裝強制性標簽要求2023年1月1日強制實施
從2023年1月1日開始,所有包裝和包裝產品,無論是一級、二級還是三級包裝,都需要貼上標簽才能投放到意大利市場。
根據2020年9月3日第116號法令,執行關于廢物的指令(歐盟)2018/851和關于包裝和包裝廢物的指令(歐盟)2018/852,意大利2006年第152號法令第219(5)條進行了修訂,為所有包裝引入了新的標簽要求。
該要求本應于2022年7月1日生效,但這一日期已被推遲了幾次。最近,該義務的暫停已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并規定不符合標簽要求并已投放市場或在2023年1月1日貼有標簽的包裝可在市場上銷售,直至庫存用盡。
根據意大利2006年第152號法令第219(5)條"所有包裝必須按照適用的UNI技術標準建立的程序進行適當的標記,并符合歐盟通過的決議,以促進包裝的收集、再利用、回收和再循環,并向消費者提供包裝最終目的地的正確信息。根據委員會第97/129/EC號決議,為了對包裝進行識別和分類,生產商還必須標明所用包裝材料的性質。"
鑒于有必要就正確履行標簽義務提供明確和具體的規則,允許經營者不違反法律,從而不招致相應的行政處罰,生態轉型部長考慮到國家包裝聯合會(CONAI)提出的準則,起草了正確包裝標簽的技術準則。這些準則已通過2022年3月16日第114號法令于去年4月通知歐盟TRIS程序,正等待在意大利官方公報上公布;意大利市場上包裝和包裝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可以利用該指南來履行義務。
主要要求如下:
1.生產商必須在所有包裝(一級、二級和三級)上標明第97/129/EC號決定中規定的字母數字代碼。
2.所有包裝必須以公司認為最適合和最有效實現目標的形式和方式貼上標簽。
3.指定給消費者的包裝也必須帶有有助于其處理的合適的題字。
4.對于由第97/129/EC號決定中未明確規定的聚合物或聚合物組合制成的塑料包裝,可參考UNI 1043-1標準對上述決定中未包括的塑料進行識別,并參考UNI 10667-1標準對回收聚合物進行識別。
5.如果產品附有用戶手冊或說明書,這些支持物可用于包含包裝環境標簽的強制性信息。
6.由澄清一張便條生態過渡部2021年5月17日發布,為履行包裝(如app、二維碼、網站)的環境標識義務,允許偏向使用數字工具。
為了幫助公司履行其義務,意大利國家包裝聯盟(CONAI)與各種產品部門的公司、聯盟和協會合作,促進了一系列文件論包裝的環境標志。每個文件都與一個特定的行業相關,包含了與意大利即將出臺的包裝標簽義務相關的問題解答、實踐和應用解決方案。
資料參考: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ris/en/search/?trisaction=search.detail&year=2022&num=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