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RoHS 2.0和3.0?與原始RoHS有何不同?
什么是RoHS 2?與原始RoHS有何不同?
RoHS 2,即Recast RoHS 2 Directive 2011/65 / EU,由歐盟委員會于2011年7月發布。原始RoHS的范圍已擴展到涵蓋所有電氣/電子設備,電纜和備件,這些產品到2019年7月22日或更早需要符合法規要求,具體取決于產品類別。
RoHS 2也是CE標記指令,產品的CE標記現在需要符合RoHS。因此,所有電氣/電子產品制造商必須先遵守RoHS 2認證,然后才能在其產品上粘貼CE標志。 不再需要帶有復選標記的原始綠色RoHS標簽或將其用作CE標志,因為它現在符合RoHS規范。
RoHS 1要求范圍內的任何產品均不得包含6種受限制物質中的任何一種,并且將產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公司(制造商,進口商或分銷商)應保持記錄以證明其合規性。RoHS 2要求供應鏈中每個人都進行額外的合規記錄保存。額外的合規記錄保存(必須保存10年)可以包括合規評估,CE標志,在整個生產過程中保持合規性以及對不合規情況進行自我報告。
RoHS2(2011/65 / EU)中原始RoHS指令的擬議更改相對較小。當前限制的六種物質中未添加其他物質。還增加了RoHS中的RoHS類別8(醫療設備)和9(控制和監視儀器)產品。RoHS 2于2013年1月2日生效。
什么是RoHS 3?與RoHS 2有何不同?
根據REACH法規,RoHS 3或Directive 2015/863指令在原始的六種物質清單中增加了四種其他限制物質(鄰苯二甲酸鹽)。它還添加了11類產品。RoHS3于2019年7月22日生效。
什么是RoHS 5/6?
RoHS 5/6是指6種限制物質中的5種符合規定(不符合鉛(Pb)),附件三還豁免了類別8和9的非常具體的應用中的鉛。有關更多信息,請參見RoHS附件III鉛豁免。
是否會有“ RoHS 4”……將來還會有其他限制物質嗎?
也許/大概。目前正在討論(可能是RoHS Pack 15)關于可能添加和包含7種新物質的討論。評估的另外七種物質是:鈹,鈷(二氯化鈷和硫酸鹽),三氧化二銻,磷化銦,中鏈氯化石蠟(MCCP),鎳(硫酸鹽和氨基磺酸鹽)和四溴雙酚A(TBBP-A)。